申请人将申请资料(纸质)准备齐全,递交区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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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红十字会审核盖章
(扫描资料,通过“互联网+红十字会”信息化平台 “人道救助管理”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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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通过“互联网+红十字会”信息化平台 “人道救助管理”审核
(通过的进入救助待审核,未通过的进入审核不通过,区县红十字会可补充完善资料后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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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红十字会通过“互联网+红十字会”信息化平台 “人道救助管理”审核
(通过的进入救助金发放,未通过的进入审核不通过,区县或市红十字会可补充完善资料后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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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的救助名单在省红十字会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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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红会通过内部管理流程转款至申请人本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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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红十字会网站公布救助情况,本期人道救助工作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