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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省红十字会工作的方法、政策,指导全市及行业红十字会工作。
2、开展救灾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工作,在易受损害的行业和人群开展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表彰无偿献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组织、动员工作,参与器官、遗体自愿捐献工作;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6、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社会募捐活动。
7、参加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协助政府开展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
8、组织红十字会青少年开展精神文明和弘扬人道主义社会活动。
9、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战时依据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履行职责。
10、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红十字会的重视支持和指导下,我会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切实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紧紧围绕省红十字会工作整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2016年共筹资金总额达到3518万元,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进入中华骨髓库人数累计达3654人,取得了较显著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主要工作如下:
一、做的主要工作
1、红十字项目工作成绩显著。2016年11月3日,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延安市红十字会向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捐赠大型医疗设备,项目总金额达3400万元人民币。包括64排128层双模态螺旋CT 1台、落地式双板DR 1台、移动DR 1台等。
2、认真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2016年1月10日, 省红十字会调拨我市价值39万元的面粉、大米、食用油、棉被和棉衣,我会及时发放到8个县区。各县区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程序发放前进行摸底调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领取时进行签字领取,共有1万余人受益。
3、筹资募捐工作又上新台阶。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程”的战略部署,我们开展“大爱延安2016大型爱心公益活动”--即动员社会力量奉献爱心,筹集资金79万元,向山区留守儿童或城镇贫困家庭小学生捐赠“安全书包”,以支持教育事业。组织市直部门单位为山区群众捐衣捐物3000余件,全部用于扶贫村群众使用。
4、人体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有了新进展。2016年5月15日,在延安大学联合志愿者举行了捐献造血干细胞宣传及血样采集活动,共采集造血干细胞血样158份。至此,延安造血干细胞血样进入中华骨髓库累计达3654人份,总体上继续在全省保持领先水平。
5、组织开展送医、送药下乡,免费开展救护培训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2016年延安市红十字博爱救援队多次到宝塔区李渠卫生院、蟠龙卫生院、青化砭卫生院、甘谷驿卫生院下乡义诊60余次,受益人群6000余人;协助卫生院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体检活动81天,体检7000余人次;红十字会志愿者于2016年2月份,8月份两次资助贫困学生马晶玲共计2000元;开展急救演练2次;组织参与无偿献血活动,近三年已累计献血总量6万毫升;每2个月1次进社区上门对失能老人、空巢老人进行义诊、慰问、送药;开展群众性救护培训8000余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卫生院进行急救知识普及,开展社会公共服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6、扎实认真开展延安红十字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2015年5月,陈竺会长视察延安时提出了要在延安建设红十字文化传播教育基地的指示,之后,我们专程到总会进行了汇报。2016年5月延安市红十字会向省会上报相关项目资料,2016年 6月2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建设红十字文化传播教育基地的通知》(中红办字﹝2016﹞47号)文件,总会决定投资100万元建设延安红十字文化传播教育基地。2016年9月19日陕西省红十字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延安红十字文化传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函》(陕红函﹝2016﹞22号),标志着这个项目的确立。此后,我会开始编制了《项目计划书》《方案》等前期工作。
7、红十字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为加强宣传,我会下发了订阅一报一刊的通知,共征订499份其中订阅《中国红十字报》252份,《博爱》杂志247份。
二是认真开展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系列宣传活动。为隆重纪念第69个“世界红十字日”,2016年5月8日至9日,我会联合市民政局、宝塔区民政局、市妇联在凤凰广场举行了主题为“处处为人人”、“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的大型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共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折页、宣传画共计2万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400人次,宣传了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防灾减灾、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移植等知识。
三是利用电视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我们坚持以“工作带宣传,以宣传促工作”的思路,无论是博爱送万家或是“三救三献”工作,各项工作均与当地主流媒体联合宣传。平时,我们在150多个红十字多媒体募捐箱上滚动播放红十字掌上急救公益宣传片,扩大了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
四是开展了世界艾滋病日大型宣传活动。今年是第29个世界艾滋病日,2016年12月1日,我会联合延安市卫计局、延安大学、延安市公安局在延安大学窑洞广场举行了主题为“携手抗艾,重在预防”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在学校设立了4部电脑自动售套机,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介绍艾滋病的危害性、传播途径及预防知识。此次活动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通过宣传,提高了延安大学师生们对防治艾滋病的认识,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五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红十字宣传工作。2016年10月28日,组织部分县区红十字会负责同志,召开专题座谈会,宋双印同志主持了会议。在会上,一是传达了10月24日全省红十字宣传工作会议精神;二是下发文件部署2017年各县区一报一刊订阅工作;三是对通讯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对红十字新闻稿件进行了量化,制定具体措施进行考核。
8、精神文明取得好成绩。一是扎实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们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方案》,细化了安排,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必读内容的学习和“党员小书包”的在线学习,确保学习工作常态化。2016年12月10日,受到市委组织部的通报表扬。二是组织单位职工政治学习15次,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道德新风尚。三是结合延安实际,在网站首页插入“推进‘2+1三城联创’共建美好延安”图文宣传栏。向陕西省红十字会推荐两名优秀志愿者。2016年受到省红十字会表彰的有1个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延安市红十字博爱救援队荣获陕西省优秀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先进集体。宋双印同志荣获陕西省红十字会系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呼延小川、唐显健、张挺宇荣获陕西省优秀红十字志愿者。
9、其他,2016年5月16日,完成了单位机关整体搬迁到新区办公。随后解决了备灾救灾库房,2016年底,救灾库顺利搬迁,使救灾物资存放问题得到解决。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延安市红十字会事业编制5人,实有7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五、2016年收支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130.07万元,上年结转4.58万元,本年总收入134.6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31元,其中按经济性质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经费支出60.3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2.5万元),项目支出16.4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5万元,较上年减少2.25万元(今年没有购置公车,公车改革取消公车,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0.21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了接待费用支出,2016年共计5次公务接待,接待12人次);没有出国费用。
1.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比2016年多52.86万,增加68%,其中工资福利多10万元,救护培训43万元。
2.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年初分散采购:电脑打印机2台1万元,办公用品1万元,接待费0.2万元,库房租赁费5万元。年底执行情况:分散采购,库房租赁费5万元,接待费0.21万元,计算机2台9600元)
3、机关经费运行管理情况:机关经费支出15.8万元,其中办公费3.21万元,邮电费0.58万元,差旅费1.81万元,工会经费0.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5万元,接待费0.21万元,福利费0.03万元。
4.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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