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阳光基金申请表(先天性心脏病)
时间:2012年02月24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资助对象:(一)14周岁以下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且家庭经济贫困、未进行手术治疗的儿童少年。(二)国家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达到90%的地区以外的先心病儿童(医保或新农合报销比例达到90%的地区的先心病儿童不在救助范围)。

   申请流程:(一)申请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从中国红基会网站下载(或到当地红十字会)填写《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附件5),经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审核后,报地市级或县级红十字会,地市级或县级红十字会应在患儿提出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结果报省级红十字会;省级红十字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复审结果报中国红基会天使阳光基金办公室。(二)中国红基会不直接受理申请人的资助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内提供以下资料:(一)能证明申请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材料: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及最新生活照片;(二)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心脏超声诊断报告单和病情诊断证明;(三)城乡低保、军烈属需提供低保证、军烈属证复印件或当地民政局证明;孤儿需提供当地民政局或福利院证明;残疾人家庭需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家庭多人患有重大疾病的,需提供医院相应病情确诊单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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