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年03月20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省红十字会工作的方法、政策,指导全市及行业红十字会工作。

  2、开展救灾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工作,在易受损害的行业和人群开展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表彰无偿献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组织、动员工作,参与器官、遗体自愿捐献工作;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6、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社会募捐活动。

  7、参加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协助政府开展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

  8、组织红十字会青少年开展精神文明和弘扬人道主义社会活动。

  9、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战时依据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履行职责。

  10、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我们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一加强、三突破”的总体思路,依法履职,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扎实开展红十字宣传,项目筹资、应急救护培训、人体造血干细胞和器官捐献、学校红十字、志愿服务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社会新形象,全面提升红十字社会公信力

     要把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四风”反弹。以《准则》、《条例》为标尺,开展“四个意识”专题培训,明确并落实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明确主体责任和责任清单,完善各项制度,让工作程序在阳光下运行。把作风建设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制定各项工作问责制度的配套措施,严格考勤纪律,各岗位开展“述职述廉”,坚决落实“有权要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履责担当制度。继续做好“两学一做”教育,开展“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讨论,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热爱红十字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红十字干部队伍。

  二、在组织建设,理顺县区红十字会体制上要有突破

  我市13个县区红十字会,大部分还在县区卫生局内部,没有按中省市要求理顺管理体制。2017年,市红十字会要出台《关于理顺全市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意见》,并全力做好与编制部门的协调工作。各县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与县区编制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力争今年在县区红十字管理体制理顺方面,实现零的突破。

  三、建设好延安红十字文化传播教育基地,建成延安红十字文化展馆,在红十字文化建设研究方面有所突破

     认真研究挖掘党中央和毛主席在延安时期的红十字文化资料,展示国际红十字运动和中国红十字运动的历史史实,做好历史文物和史料的收集工作,按要求完成延安红十字传播教育基地建设的各项工作,完成好展馆项目设计、规划、布展等工作,为中国红十字会发展史填补空白,为延安革命史增添新的内容,力争年底完成任务。

  四、做好红十字宣传和核心业务工作,力争在宣传方面有新突破

  1、做好人体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实际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力争全年完成500人进入中华骨髓库,同时做好造血干细胞移植前的服务工作。

  2、做好宣传工作。在办好市红十字网站的基础上,重点做好“5.8”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宣传活动,下发“一报一刊”征订通知,力争订阅数量超越500份。宣传要结合具体工作,达到以宣传促工作的目标,单位组织《红十字会法》学习竞赛活动。

  3、做好筹资和备灾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加强与中、省红十字会交流合作,争取更多援助项目。创新工作思路,推动以项目带动筹资。做好“博爱送万家”及各类助困、助学、助医等人道救助工作,在精准、公开、规范、做实上下功夫。公开透明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加强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反应能力。

  4、做好公益性群众性现场救护培训工作。结合创建文明城市要求,开展公益性救护培训,普及、提高群众在突发事件中预防伤害和应急自救能力,全年公益培训达1000人以上。

  5、加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拓宽红十字人道主义服务领域。努力开展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培养一批热心参与志愿服务的工作队伍,加强培训,充分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组织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志愿者服务注册管理工作。

  总之,2017年我们以“一加强三突破”为工作目标,矢志不移,凝心聚力,以追赶超越的精气神,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务实精神,把各项工作做的更好,力争整体工作上个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延安市红十字会事业编制5人,实有7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五、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我会本年收入109.05万元,支出预算10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6.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27万元),项目支出20.3万元。因八项规定故今年的接待费为0.2万元和去年一样,公务接待2批次,15人;公务用车费用为O.35万元,和去年一样;会议费2万元,比去年增长2万元,因为今年要召开1期红十字工作会议,会期2天,参加人数70人;培训费2万元,比去年增长2万元,因为今年举行群众性救护培训2期,培训200人;因公出国费用为O,和去年没有变化。

  相关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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