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单位:延安市红十字会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省红十字会工作的方法、政策,指导全市及行业红十字会工作。
2、开展救灾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工作,在易受损害的行业和人群开展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表彰无偿献血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组织、动员工作,参与器官、遗体自愿捐献工作;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6、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社会募捐活动。
7、参加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协助政府开展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
8、组织红十字会青少年开展精神文明和弘扬人道主义社会活动。
9、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战时依据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履行职责。
10、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红十字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保持优势特色,突破难点业务、推进整体工作”的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十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强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在积极发展志愿者的基础上,抓好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积极为供者与患者提供服务。今年计划市骨髓库扩容500人份,继续保持此项工作在全省的领先地位。
二、加强备灾救灾工作,提高红十字会救助实力。按照“有灾救灾、无灾备灾”的原则,积极争取中、省及兄弟省市对我市的支持,不断增加我市物资储备。积极争取备灾救灾库立项建设,积极完善救灾应急预案,结合当年实际情况,及时发起救灾募捐呼吁书,提高应急救灾能力。
三、积极依法开展募捐筹资工作。按照项目带动筹资的思路,积极募集善款,加强项目管理,公开透明资金使用过程。同时做好“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等传统工作。
四、加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拓宽红十字人道主义服务领域。在原有医疗应急、造血干细胞、无偿献血三大志愿组织的基础上,强化注册志愿者管理,增加注册志愿者300名,使总数达到800名,开展务实的志愿服务活动。
五、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推动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上台阶。继续贯彻落实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局、团市委关于加强学校红十字工作的意见,推动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建立红十字会组织,开展对学生爱心意识的培养。加强对红十字示范校的建设、督导和表彰工作。要结合学雷锋活动和志愿者服务队工作,建立示范校15个,其中市级2个,各县区各1个学校。
六、做好器官和遗体捐献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做好登记、协调和服务工作,与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及公墓签署相关工作协议,力争实现器官捐献工作新突破。
七、全面做好宣传和外联工作。继续做好“一报一刊”的订阅工作。重点突出“5·8世界红十字日”及“博爱周”宣传活动,办好市红十字会网站,协助有条件的县区级红十字会建立网站。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合作,参与和推动我市艾滋病防治和红十字会工作的宣传。条件许可情况下,依法对无偿献血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同时加强与国际红十字组织、总会、港澳台红十字组织和兄弟省市红十字会的交流合作,不断拓展交流的渠道和方式,加强信息交流和业务往来,进一步提高我市的救助实力。
八、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学习型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种文件,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的精神实质。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创作条件,推进县区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政治和业务学习,创建学习型单位,努力造就一支热爱红十字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红十字会干部队伍。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延安市红十字会事业编制5人,实有7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五、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我会年初预算为77.98万元,支出预算为8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43万元,公用经费17.46万元)。因八项规定故今年的接待费为0.2万元比去年减少。因公车改革我单位没有保留车辆,公务用车费用为O,因公出国费用为O。